使用技术要求 | 1. 防治稻飞虱应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最佳。
2. 在螟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防治,喷雾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杀虫单和吡虫啉复配而成的水稻杀虫剂,具有内吸、胃毒和触杀作用,能有效防治水稻飞虱和各种螟虫。且速效性好、持效期较长、防效优良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物质混用。
2.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对棉花、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,马铃薯也较敏感。
5. 产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6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 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。
2. 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、食物、饲料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运输时,不能与食物等其它物品同运,严防烟火、潮湿和日晒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