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使用。使用前先配成母液,再加水搅拌均匀,喷雾细致周到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烟碱类农药与沙蚕毒类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,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间无交互抗性,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,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该产品在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0天,每季水稻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由烟碱类农药与沙蚕毒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使用过程中不可污染养蜂、养蚕场所,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田水不要立即排出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早晚顺风细致喷药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不能与铜汞制剂和碱性物质混用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不慎沾及皮肤和眼睛,及时用清水冲洗,感到身体不适、头昏、头疼等症状,立即脱离接触并送到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