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。
本品对棉花、某些豆类敏感,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经严格筛选后,研制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内吸传导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对水稻上稻飞虱有较好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使用过程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药液溅及衣服、皮肤和眼睛。操作完毕后,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,并清洗手、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。
施药器械宜用清水洗干净。不准在天然水域中清洗;残液不能随便泼洒,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。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,贮存于安全的地方。
本品对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有毒,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、蚕场地。对家蚕、鲤鱼禁止直接接触。
安全间隔期2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本品无特殊解药,如若发现中毒,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以杀虫单中毒治疗为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存方法:应放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避免和食物、种子等混放在一起。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。如发现渗漏或破裂的,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,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、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