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害虫发生初期,虫口上升时为最佳防治时期,每次用药间隔7天以上;
2、不宜在大风、高温天气使用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氯化烟碱杀虫剂,兼具胃毒、内吸传导和趋避作用,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每季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7天以上;
2、不能和碱性物质混用、混放;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用药时请穿戴好防护用具,不能让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,用药后立即清洗干净,并更换干净衣物;
5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
2、急救:如果粘及眼睛或皮肤用清水冲洗干净。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有毒、可燃,请轻取、轻放,严禁火种。2、贮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不能与碱性物质以及食物、饮料、饲料等物品一起同贮同运。
3、贮存于远离人、畜,以及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