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⒈防治梨树的梨木虱:在终花期(即第1代若虫期),用本品2000-2500倍液喷雾。安全间隔期:20天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主要通过选择性地抑制昆虫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,阻断神经系统传导,造成死亡,具有内吸、触杀和胃毒作用。持效期较长,且低毒安全。害虫接触药剂后,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,使其麻痹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⒈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。该药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,有利于控制害虫抗药性产生。
⒉本品药效和温度呈正相关,温度高,杀虫效果好。但不宜在强阳光下喷雾,以免降低药效。
⒊防治水稻飞虱应采用常规喷雾和粗喷雾法,水量宜足,防效更佳。对稻田害虫天敌黑肩盲蝽有杀伤作用,应注意避免。
⒋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⒌接触本品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,穿好防护衣服,施药时不要饮水、吸烟和吃东西。施药后,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
急救措施:如接触皮肤或不慎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吸入应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。误服中毒应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⒈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;还应远离热源和火源。
⒉本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,运输中确保不泄漏、不损坏,防高温和雨淋。
⒊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