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用于防治苹果树上的叶螨,在越冬卵孵化盛期或若螨始盛发期均匀喷雾防治,持效期较长。
2、本产品只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触杀性杀螨剂,在植物体内无内吸作用。对螨的整个生长期即卵、幼螨、若螨和成螨都有很好的效果,对移动期的成螨同样有明显的防治作用。该药不受温度变化的影响,早春或秋季均可使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药剂混用。
3.配药时,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,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,不得任意增加用量。严禁用手拌药。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、口罩、操作服、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,勿使药液溅入眼睛、皮肤上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
4.对蜜蜂有毒,植物花期禁用;对鱼类毒性高,禁止在池塘等水体附近使用。施药结束后,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,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,不得带回家,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。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,不准随地泼洒,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。
6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眼部和用肥皂及水洗涤皮肤(最好先用丙酮棉球擦去药液后再用水洗)。
2.吸 入: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
3.无人体中毒报道。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