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每亩使用本品50-80克,于螟虫卵孵高峰期、飞虱低龄若虫期兑水均匀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是水稻杀虫复配剂,其防治效果较高、杀虫作用较快、残效期较长,用于水稻螟虫、飞虱、稻纵卷叶螟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。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该药对天敌毒性低,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,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。
3.对家蚕有毒,使用时应特别注意,防止药液污染蚕、桑叶。
4.对棉花、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,马铃薯也较敏感。
5.不能与强酸、强碱物质混用。
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对眼睛有刺激作用,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2.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,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,可用阿托品进行解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易吸湿受潮,应贮存在干燥密封处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注意避光、防雨等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