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用于防治二化螟卵盛期至二龄幼虫前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-15天左右施药一次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稻田专用杀虫剂。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、内吸传导
和一定熏蒸杀虫作用,施药适期较长,既有速杀性又有持效性,对水稻二化螟具有显著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轮换使用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若结块,仍可溶于水,不影响药效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流涎,多汗等。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,洗胃时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,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注意防潮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