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水稻螟虫卵孵化高峰期、各代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开始施药,亩兑水50-60公斤,搅匀后均匀喷雾,施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针对稻区多种害虫混合发生的特点,采用二元成份增效复合而成的杀虫剂,可同时防治水稻飞虱、螟虫。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、内吸、传导杀虫作用,施药适期较长、速杀性较好,能有效防治水稻飞虱、螟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,并按规定使用;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。
2、安全间隔期:水稻2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3、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,穿戴好防护服、手套、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。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。工作结束后,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
4、施药时必须保持田中有水,施药后,田间应保持寸水层5天,以保证防效发挥。
5、本品对家蚕有毒杀作用,严禁污染蚕、桑叶,对鱼、蜜蜂、鸟有毒,应注意使用,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本品。
6、清洗药衣、药械等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,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;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,可烧毁或深埋,不得留做它用,不能污染环境。
7、本品不能强碱性物质、强酸性物质混用。
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早期中毒症状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,使用时要注意安全。避免药物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。一旦皮肤接触,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如溅入眼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。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,应迅速离开现场,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本品中毒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,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密封贮存;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注意防高温、防雨淋,轻搬轻放,确保无破损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