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、三化螟低龄幼虫期施药,均匀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杀虫效果较好,杀卵作用较明显,渗透性较强,无内吸作用。用于水稻防治水稻二化螟、三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,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不少于30天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
4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5、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:轻度中毒:头痛头昏、恶心呕吐、多汗等。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,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等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 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急救措施:1、如溅入眼睛或皮肤,要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。
2、如误服本品,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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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