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;
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。杀虫效果较好,杀卵作用较明显,渗透性较强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
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避免污染水源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7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呕吐、呼吸困难、胸闷、视力模糊等,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 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诊治。
急救方法:[1]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混合贮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