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治水稻二化螟,在水稻分蘖盛期,害虫处于蚁螟孵化高峰期,对水均匀喷雾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,击倒力强,杀卵作用明显,无内吸作用。主要适用于防治水稻田的二化螟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
2、配药时,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眼镜,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。
3、使用过的空瓶,用清水冲洗三次,压烂后土埋。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对本品敏感,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。
6、药液要随配随用。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,拌闷过的种子也要避光晾干,贮存时放在暗处。
7、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,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
8、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6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9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10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轻微症状表现为: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流涎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1、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
2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必要时请医生诊治。
3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
4、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
5、误服: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并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解毒剂: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
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解毒剂的使用应遵医嘱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易燃,远离火源,贮存在通风良好、阴凉干燥的仓库内,并备有灭火器材。
2、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,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。3、储存药剂的地方,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