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止水稻二化螟、三化螟时掌握在卵孵化始盛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用药,每亩兑水50-100千克均匀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,杀虫谱较广,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,杀卵作用明显,渗透性较强,无内吸作用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、三化螟和棉花棉红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使用次数不超过2次。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,每季使用次数不超过3次。2、本品不能与水生生物直接接触。
3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4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5、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
6.施药时应注意个人防护,穿好工作服,戴好口罩、手套,施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洗干净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不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休克、昏迷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2、运输时注意防晒、防雨淋,不可碰撞,还应注意使用危险品的专门车辆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