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施药前应详细阅读标签说明,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。
2.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。在 |
产品性能 | 1.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,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,使其麻痹死亡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。
2.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作用,残留期较长。
3.本品药效和温度呈正相关,温度高,杀虫效果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.安全间隔期为7天,本品在每季作物上最多使用2次。
2.水稻褐飞虱对吡虫啉已经产生高水平抗药性,因此不宜单用于防治褐飞虱,灰飞虱对该药剂敏感性也较差。为避免抗药性过快产生,该药应与其他类型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在养蜂、养蚕周围应特别小心使用本品,避免污染桑叶及蚕室环境,避免污染水源。
4.本品与其他高效、低毒杀虫剂轮换使用,有利于控制害虫产生抗性。
5.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6.本品虽然低毒,但对眼睛有刺激作用,应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,发生中毒时应立即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眼睛:立即用流动的水清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
2.皮肤:小心脱掉被污染的衣服,用肥皂和水清洗接触部位。若有必要,就医。
3.吸入: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放松,就医。
4.摄入:用水漱口。使患者放松并立即就医。除非指明,禁止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严防潮湿,严禁暴晒,远离热源、火源。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,并加锁保存。
2.勿与粮食、食品、药品、饲料、种子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