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剂防治适期为二化螟1-2龄幼虫高峰期施用。
2.将亩用制剂量加清水40-50千克稀释后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外观为均相液体,是一种中等毒、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。可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,本品在碱性条件下不稳定,在微酸性介质中较稳定。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、三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,以免本剂在碱性介质中水解失效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2.操作人员应穿戴口罩、长袖衣裤、胶鞋、防护手套顺风向进行喷雾。喷雾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桑树或蜜源作物上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与洗脸。
3.施药后用完的包装应集中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在环境中。剩余的残液不得倒入鱼池和水塘,不得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械。
4.本剂在水稻中施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最多施用2次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属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,使用时如接触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净,如有不适应及时请医生诊治。如发生中毒现象可用阿托品急救,并立即携本标签请医生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应单独贮存在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,避免与碱性介质同贮同运。严防潮湿与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请将本品远离儿童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