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防治水稻二化螟、三化螟应在卵孵化高峰期后施药。
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制剂是一种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杀虫效果好,杀卵作用明显,渗透性较强,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、三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2.本品为中等毒农药,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3.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30天。
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中毒或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用阿托品、解磷定解毒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包装件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远离火源的库房中。装卸时应轻搬轻,防止破损渗漏。运输时应使用专门车辆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混放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且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