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水稻稻纵卷叶螟或二化螟或三化螟卵孵高峰时使用或稻纵卷叶螟、二化螟、三化螟螟混发时用药。每亩兑水50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杀虫剂,可有效防治多种水稻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
用次数为2次。
2.本品对家蚕有毒,避免污染桑叶,使用时应特别注意。
3.对棉花、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,马铃薯也较敏感。
4.不能与强酸、强碱物质混用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 放大。轻度中毒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,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等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一般采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