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高粱蚜盛发期适量混细土一次性均匀撒施用药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 2、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高毒的内吸性杀虫杀螨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,药效期较长,可防治高粱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。
2、对药物过敏、体弱多病、患有皮肤病或有外伤者不宜施药。
3、施药人员要做好防护,施药时必须穿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等。施药后立即更换衣物,用肥皂或碱水洗净手脸。施药期间严禁吸烟、喝水、吃东西,不宜连续工作时间过长。
4、本品对人畜剧毒。 5、长期使用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,应注意与其它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6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7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8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9、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中毒症状为头昏、呕 吐、盗汗、无力、恶心、腹痛、流涎等,严重时会出现痉挛、瞳孔缩小、呼吸困难、肺水肿等症状。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解毒药剂为阿托品或解磷啶,禁用吗啡、茶碱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0429-4064499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与阴凉干燥处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种子等共同存放,远离儿童,避免儿童接触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标注"限制使用"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