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上所有的内容,按规定用量加足够水搅匀后充分喷施于作物上。
1、防治稻飞虱害虫时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作用方式为内吸、触杀、胃毒;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,无交互抗性问题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。对刺吸式口器害虫,如稻飞虱、十字花科蔬菜蚜虫有效。正常使用技术田间下,对人畜低毒,使用安全;对天敌毒性低。 |
注意事项 | 1.施药时应尽量均匀喷到植株各部位。
2.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。
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4.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如药液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0-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;误服中毒,应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,尚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阴凉干燥处,切忌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,远离火源与儿童并加锁保存。装运时应轻拿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