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病害初发生时第一次喷药,再感染时第二次喷药。病害严重时应提高剂量。
2. 对常发病田在小麦拔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烟碱类杀虫剂和有机杂环类杀菌剂的复配制剂,持效期较长,具有胃毒、触杀和内吸作用,对作物白粉病具有预防、治疗、熏蒸作用,对刺吸口器害虫有一定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:2次,安全间隔期:20天。
2. 勿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开启包装时注意采取防护措施。
5. 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工作中不可吸烟、饮食。工作后用肥皂水清洗手、脸及露肤处。
6. 施药后工具要注意清洗,残液不要乱倒,防止污染水源。
7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。
8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一般为呕吐、激动、昏晕等。对眼睛有刺激作用,若溅入眼睛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,如误服应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需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不可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混放。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