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小麦蚜虫盛发期、水稻飞虱卵孵化盛期或若虫盛发期施药、韭菜割后第二天按设计剂量每亩与细沙土30公斤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对防治水稻上的飞虱、小麦上的蚜虫、韭菜上的韭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、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;韭菜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症状: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