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期开始施药。将药液均匀喷布于水稻植株中下部。施药时田间应保持水层。亩用药液6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,具有内吸、触杀、胃毒等作用,用于防治水稻的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。
2、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 不饮食、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
3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
4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
5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。
6、使用时先配成母液,再加水搅拌均匀,喷雾要细致周到。
7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。
8、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该药原液对眼睛及皮肤有刺激作用,应避免直接接触。若眼睛溅药,立即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若皮肤溅药,立即用肥皂水彻底冲洗。如不慎食用,立即大量饮水使其吐出并携此标签及时送医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不能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未用完药剂,应密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