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于果树害虫的卵盛孵期施药。
2、本品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于2-3龄幼虫始发期施药,对蔬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它是由氯氰菊酯的高效异构体组成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还有杀卵作用。主要用于防治苹果、柑橘、十字花科蔬菜等作物的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;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;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。
2、避免在强阳光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。
3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,如波尔多液等。
4、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 不饮食、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
5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
6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
7、避开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。
8、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眼睛溅药:立即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如有不适,携此标签就医。皮肤溅药:用肥皂水进行彻底冲洗。该药无特效解毒药,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运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