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害虫初发期施用,每季最多施用3-4次,每隔8天喷一次。
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胃毒、触杀作用,可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和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:苹果树21天,十字花科蔬菜7天。每季最多施用3-4次。
2、本药剂对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有毒,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。
3、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接触皮肤感到刺痛,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等症状。
急救措施:
1、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
2、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不能催吐。
3、药液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严格管理药剂,贮存在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仓库中;远离儿童并加锁。贮运时,应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