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苗蚜百株蚜量1000头,棉花3叶期前用药为宜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,无交互抗性问题,防治棉花蚜虫效果较好。高渗剂:氮酮(1.5%)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 施药时穿戴好手套、口罩等防护用品,避免皮肤接触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施药后用清水多次清洗器械,残液、包装物妥善处理。
4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
5、为延缓抗性,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类似尼古丁中毒,主要表现为麻木、无力、呼吸困难和震颤,严重中毒还会出现痉挛。
急救: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;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本品暂无特效解毒药,治疗时要频繁测量血压和脉搏,因为可能出现心搏减慢和血压降低。洗胃和盐水轻度腹泻有利于从体内排出有效成分。酒精饮料和奶制品有利于肌体对药效的吸收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