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用于棉花于卵孵盛期施药,施药后至少过7天才能收获,每季最多使用3次;防治菜青虫于3龄幼虫前施 |
产品性能 | 氯氰菊酯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,对光、热稳定。可有效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、棉蚜,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。
2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,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不可随意丢弃。 5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,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大量时会引起头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无特定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 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污染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上下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