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用药期为害虫初孵期或1-2龄幼虫期,施药时注意要使药液均匀喷至植株各部位。据害虫为害情况,可喷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:柑橘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,穿戴好防护衣物。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。工作结束后,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皮肤接触药剂,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如溅入眼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,应迅速离开现场,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,应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密封贮存;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远离火源,运输时注意防高温、防雨淋,轻搬轻放,确保无破损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