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害虫低齡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。
2、大田使用时,注意喷雾要均匀周到。
3、大风天或预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,作用于害虫神经系统,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水稻飞虱、棉花蚜虫、苹果树蚜虫、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和小麦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:苹果树、十字花科蔬菜、水稻14天;棉花15天;小麦21天。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5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6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麻木、肌无力、呼吸困难和震颤,严重中毒者还会出现痉挛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立即催吐并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