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治水稻飞虱在水稻苗床或本田中,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均匀喷雾施药;
2、防治棉花蚜虫、小麦蚜虫在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对梨树梨木虱、棉花蚜虫、水稻飞虱、小麦蚜虫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: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7天,最多使用次数2次;在棉花上14天,最多使用次数3次;在梨树上20天,最多使用次数2次;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1天,喷施2次。
2、本品低毒,施药时禁止吃东西、饮酒、吸烟,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、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。
3、为预防产生抗药性,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,并与其他不同作物机制的农药交替使用。
4、施过药的区域严禁人畜进入。
5、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)。
6、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,以免挥发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
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有轻微的刺激作用。
喷药中发生头晕、呕吐等中毒症状,应立即离开现场,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为有毒品,应储存于阴凉处,并远离火源、食品和水源。
2、运输时使用危险化验品车辆,并按危险品运输规定运输。
3、远离儿童,并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