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甘蓝菜青虫三龄幼虫始发期喷雾,注意喷雾均匀。
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药效迅速,对光和热稳定,残效期较长,可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最后一次施药应在收获前5天,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. 施用本品应戴手套、口罩、眼镜等防护用品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、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,以防中毒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本品应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,防止害虫产生抗药性。
6.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严防光照、雨淋。
2.本品应 “远离儿童”并加锁,“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”。
3.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