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1.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
2.遇高热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。
3.高温热分解可产生有毒气体。
4.遇碱迅速分解。 |
注意事项 | 1.使用本品应注意个人防护。操作时应穿防护服、戴口罩和风镜、胶皮手套等。操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2.能通过食道、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。
3.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、沙土可用于灭火。
4.泄漏时切断火源,用沙土或其他不燃性吸咐物混合吸收,大量泄漏时用围堤收容处理。
5.本品对鱼、蜜蜂的毒性较高,不可污染水源、鱼塘等地方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2.如遇中毒可用大量清水催吐,并立即送医院治疗,用阿托品和解磷定静脉注射;3、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、误服 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并立即送医院治疗。具体措施以国家急救中心相关标准为准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本品应存放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贮运时应注意防热防潮,不得与氧化剂、碱类、食物、种子、饲料、饮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
3.用后请立即盖紧,不要长时间与空气接触。
4.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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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