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治柑橘树的介壳虫,于若虫期均匀喷雾;防治苹果树的桃小食心虫,在卵盛孵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均匀喷雾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氯氰菊酯的高效异构体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还有驱避作用,用于防治柑橘树介壳虫和苹果树桃小食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-4次。
2.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。
3.配药时,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,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,不得增加用量。严禁用手拌药。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、口罩、操作服、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,勿使药液溅入眼睛、皮肤上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
4.对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有毒,因而在使用 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体及饲养蜂蚕场所;施药结束后,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,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,不得带回家,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。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,不准随地泼洒,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。废弃物选择安全地方处理,不可用作他用或随意丢弃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等症状。
2.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眼部和用肥皂及清水冲洗皮肤(最好先用丙酮棉球擦去药液后再用水洗)。
3.吸入: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
4.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;大量吞服时可洗胃;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.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