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治蔬菜菜青虫,于1-3龄幼虫始发期均匀喷雾;防治棉蚜在蚜虫发生初期,棉苗卷叶之前,均匀喷雾;棉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无内吸和熏蒸作用。用于防治蔬菜菜青虫、棉花上的棉铃虫和棉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,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.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。
3.配药时,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,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,不得增加用量。严禁用手拌药。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、口罩、操作服、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,勿使药液溅入眼睛、皮肤上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
4.对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有毒,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;施药结束后,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,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,不得带回家,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。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,不准随地泼洒,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。
6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 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等症状.
2.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眼部和用肥皂及水洗涤皮肤(最好先用丙酮棉球擦去药液后再用水洗)。
3.吸入: 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
4.如发生误服,使患者安静俯卧,勿催吐或吸液,请医生治疗(要让医生得知,如采用催吐措施,会由于吸入烃类溶剂而有增加发生肺炎或肺水肿的危险,故催吐只能是在专业医生的监视下进行)。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