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、小菜蛾、棉花棉铃虫、红铃虫,宜在卵盛期至1-3龄幼虫盛发期喷雾防治;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氯氰菊酯的高效异构体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、小菜蛾和蚜虫和棉花棉铃虫、红铃虫、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-3次。
2.不能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。
3.配药时,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,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,不得增加用量。严禁用手接触药液。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、口罩、操作服、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,勿使药液溅入眼睛、皮肤上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
4.对鱼等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、蚯蚓有毒,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、养蚕场地,作物花期禁用;施药结束后,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,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,不得带回家,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。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,不准随地泼洒,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 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等症状。
2.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眼部和用肥皂及清水洗皮肤(最好先用丙酮棉球擦去药液后再用水洗)。
3. 吸 入: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
4.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;大量吞服时可洗胃;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