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制剂主要针对2~3龄幼虫盛发期,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,持效期7~10天。
2.用药量及施 |
产品性能 | 1.本剂为一种生物活性较高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它是由氯氰菊酯的高效异构体组成。对害虫以触杀、胃毒作用为主,作用迅速。对某些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,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效果良好。
2.本制剂可致神经系统兴奋性增高,在体内代谢及排泄均迅速,无明显蓄积,不抑制胆碱酯酶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大于7天。
2、忌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3、对鱼、蜜蜂有毒,使用时要远离养蜂场所和水源,不要让带有药液的水污染池塘和其它水源,禁止在水田使用。
4、不要吸入雾液,不要让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。用药后,立即洗净双手、脸部等裸露部位。
5、本药剂不能用铁或铝制容器存放。
6、用过的装药容器须用水冲洗三次后再到指定地点焚毁或掩埋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若接触皮肤,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。并立即请医生治疗。
2.若眼睛接触到药液,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,并立即请医生诊治。
3.若吸入,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。如出现症状,则就医。
4.吞入药液,勿催吐,应立刻携此标签,请医生诊治,大量吞入时可洗胃,无特殊解毒剂,主要是彻底清除毒物和对症下药治疗,其措施如输液、服用安定剂、大量维生素和激素等,经口误服,需及时洗胃。不能使用阿托品。
5.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引起全身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药剂应密封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远离热源、火源和碱性物质。
2.贮运时,应严防潮湿和日晒。贮存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,不能与粮食、食品、饲料及种子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