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防治小麦赤霉病应于小麦始花期用药,防治油菜菌核病应于油菜盛花期用药。
2.要按规定用药量使用,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由苯并咪唑类、三唑类杀菌剂复配而成,用于小麦赤霉病、油菜菌核病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;在油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若病害重发生年份或感病品种,需适当增加用药量,以用药量上限为主。
3.本品需现配现用,避免雨天作业影响药效,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
6.本品对黄瓜、大豆、马铃薯、桃、李、葡萄有药害,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7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,经口中毒表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症状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立即洗胃、导泻,但不可引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