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幼虫孵化后至3龄幼虫期施药效果最佳,虫龄大时可适当增加用药量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 |
产品性能 | 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杀虫谱较广,药效较迅速,对光、热稳定,对某些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,可防治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。该药残效期较长,正确使用对作物安全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2.应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。
3.不能与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物质混用。
4.本品对鱼、虾、蜜蜂、蚕等高毒,使用时勿污染鱼塘、养蜂、桑园和食品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、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
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大量吞服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避免与眼睛、皮肤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
运输中确保不泄露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,轻装轻卸,防高温、雨淋,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
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