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苹果树食心虫均匀喷雾使用,要求兑水稀释1000-2000倍。喷施农药时,工作人员应在上风位置,随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是由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类农药二元复配而成,二者以不同比例相配,药效较好。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对抗药性食心虫等害虫具有较好的杀死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则,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、手套、面罩,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避免口鼻吸入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避免触及眼睛及皮肤。 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4.安全间隔期21天。5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6、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,戴好口罩等。施药后换洗被污染的衣服,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,防止污染环境。7、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,延缓其抗药性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若中毒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可根据情况治疗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