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卵盛期至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8天左右施药一次;防止小麦蚜虫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、梨树梨木虱、小麦蚜虫具有触杀、胃毒等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本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
2、本品为菊酯类农药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;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剧毒,应注意避免污染水源,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;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。
4、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;
5、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。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1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4.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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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储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,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。
2、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