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飞虱、蚜虫低龄若虫期施药,每亩兑水40~60千克均匀喷雾。
2.一个生长周期内最多使用本品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中的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,与其高度结合从而破坏昆虫神经冲动的正常传导,使其神经麻痹后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.配制药液时,操作人员要戴胶手套、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具。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,不得任意增加用量,严禁用手搅拌药液。
2.配制药液时,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、居民点的安全地方,要有专人看管,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、家畜、禽误食。
3.适期用药。
4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5.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。
6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7.用药结束后,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,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,避免污染水源,河流。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,不得随意丢弃。
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
急救措施: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;触及皮肤,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;如吸入,应立即到通风处;如误服此药剂,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,避免阳光直射、雨淋,远离火源;与种子、种苗、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;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;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需专门车辆运输,轻拿轻放,避免倒置,避光、防雨淋;远离儿童,并加锁保存;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