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在害虫发生初期用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作用,杀虫活性较高,杀虫速度较快。对棉花、蔬菜、柑橘等作物的害虫具有较好的杀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2次。在烟草作物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2次。在柑橘树作物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3次。在棉花作物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3次。在茶树作物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1次。
2、本品为菊酯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不可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皮肤接触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 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若眼睛接触到产品: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。若皮肤接触到产品: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。若吞入产品: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,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 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并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