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花下种或移栽时施药。
2.每亩用本品2.5-4.2千克用40公斤细沙或细土拌匀,穴施 |
产品性能 | 甲拌磷为内吸性杀虫、杀螨剂,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。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都有效。甲拌磷进入植物体后,受植物代谢的影响而转化成毒性更大的氧化物,昆虫取食后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受到抑制,从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冲动传导,而导致中毒,直至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.用本品拌种后的种子最好是机播,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毒物种子。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衣物,施药期间不要吸烟、进食,皮肤病患者及身体有伤者禁止施药。施药后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并洗净被污染的部位。
2.在水、肥过大条件下,若甲拌磷用量过大,则会推迟棉花成熟期。长期使用会产生抗药性,应注意交替使用。
3.本品不准用于蔬菜、茶叶、果树、桑树、中药材等作物。严禁喷雾使用。
4.盛药器械应消除余药、洗净后存放;废弃包装物严禁用作它用,不能乱丢放,应集中深埋。
5.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一次。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7.本品在土壤残留期较长,在施药区域,树立禁止入内的警示牌,注明再次进入间隔期。严禁在施药区内放畜牧禽,以免引起中毒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症为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视力模糊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症除上述症状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。重症则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不慎溅到皮肤上可用碱性肥皂洗涤。误服应立即引吐(清醒时才能引吐),可用温食盐水或1%肥皂水洗胃。并尽快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急救。可以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~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,注意保护心肌,控制肺水肿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