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施药最佳时期为菜青虫低龄幼虫期,视虫情轻重可在7-10天进行第二次喷雾。
2.施药时应喷雾均匀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应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防治的微乳剂产品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3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,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及时洗脸洗手。
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.使用完本品,包装物不得随便丢弃、不得用于盛放农产品或其他食品,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。
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治疗:[1]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;[2]大量吞服时可洗胃;[3]不能催吐 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避光处,注意防潮、防晒;
2.搬运时要轻拿轻放,切勿倒置、踩踏;
3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;
4.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