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,可连续用药2次,每次相隔5-7天。
2.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烟碱类杀虫剂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内吸性好。能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、小麦、菠菜、芹菜蚜虫,水稻飞虱,莲藕莲缢管蚜,韭菜韭蛆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;在莲藕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;在菠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5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. 本品对鸟、蚯蚓有中等毒性;对家蚕、蜜蜂均为高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与养蚕区域的危害影响。
3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脸和其他部位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