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防治烟草烟青虫和小地老虎,亩用商品量7.5-10克,在幼虫三龄前兑水均匀喷雾。白天若地下害虫(小 |
| 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无内吸和熏蒸作用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烟草小地老虎和烟青虫防治效果较好。 |
| 注意事项 | 1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2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2、急救措施:[1]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[2]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大量吞服时可慎重洗胃,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。[3]不能催吐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| 备注 |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