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虫发生情况施药,确定施药次数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生物活性比较高的杀虫剂。其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、杀虫性能较高、击倒速度较快的特点。对茶尺蠖、红蜡蚧、棉铃虫、潜夜蛾、桃小食心虫均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用于茶树施药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0天;本品用于柑橘树施药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不少于40天;本品用于棉花施药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不少于7天;本品用于苹果树施药,每季作物最多使3次,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1天;本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施药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不少于7天;本品用于烟草施药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5天。
2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为避免抗性提高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本品无特效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;大量吞服时可洗胃;不能催吐。
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