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宜在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一般间隔7天,连续喷施2-3次。
2、在十字花科蔬菜 |
| 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和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,药效迅速、对某些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,可防治对有机磷类农药产生抗性的害虫。 |
| 注意事项 | 1、在有抗性的地区适当选择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鸟高毒,对鱼和家蚕剧毒。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;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残余药液和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3、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合使用。
4、施药时应戴口罩和手套,穿防护服,禁止饮食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不慎接触皮肤和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,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,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,无特殊解毒剂,大良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加锁保存,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存同运。 |
| 备注 |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