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白色粉末,溶于水,微溶于乙醇和甲醇,在酸性介质中稳定性.是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,胃毒作用强,同时具有触杀和一定的拒食、杀卵等作用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[1]开启包装物时,建议操作人员配戴口罩及防酸碱的塑料工作服,戴橡胶耐酸碱手套,避免接触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现场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[2]操作时注意个体防护,严禁身体接触,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[3] 库房必须备足干粉灭火器及沙土用于消防。[4] 出现泄漏,隔离污染区,应急人员配戴防尘口罩、防酸碱的塑料工作服、橡胶耐酸碱手套,用洁净的铲子收集泄漏物,置于干净、干燥的容器中,然后将泄漏物移离泄漏区。[5]本品呈酸性,对铁质产生腐蚀,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和加工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主要是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,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
解毒方法:误服中毒:[1]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[2]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远离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。本品包装废弃物请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