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使用说明:在杂草2-4叶期施药效果最好。兑水量每亩30公斤或以上,按喷液量的0.2%在药液中加入洗衣 |
产品性能 | 主要防除烟草田、马铃薯田一年生禾本科及阔叶杂草,如:自生麦苗、马唐、稗草、狗尾草、野燕麦、野高梁、蓼、鸭跖草、荠菜、马齿苋、反枝苋、野油菜、莎草等。 |
注意事项 | 严禁使用弥雾机施药。配药时,先将本品用清水在小杯内充分溶解后,再倒入已盛水半满的喷雾器药桶中,加足水,充分搅拌,再加入洗衣粉液,搅拌均匀即可。在喷药时,应控制喷头高度,使药液正好覆盖在作物行间,沿行间均匀喷施。严禁将药液直接喷到烟叶上。使用本品前后七天内,禁止使用有机磷杀虫剂,避免产生药害。为更好地管理除草剂抗性,建议结合农事措施,于不同作用位点的除草剂轮用。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等;此时不能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。使用后空袋可在当地法规允许下焚毁或深埋,不可他用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,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误吸或误服,如有不适请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眼睛接触: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,如有不适可向医生咨询。皮肤接触:用清水清洗,如有不适可向医生咨询。
24小时紧急热线:0532-83889090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需储藏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,并远离水源和火源;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3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