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防治恶苗病: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,用2000-3000倍液浸种1-3天,然后催芽;黄河流域及以北 |
产品性能 |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,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,毒性低,可有效地防治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作物病害,如水稻恶苗病、柑桔贮藏期病害以及芒果炭疽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.安全间隔期:本品处理后的柑桔距上市时间为14天,芒果距上市时间为20天;
2.每季最多施用次数:浸果处理1次;喷雾处理不超过3次;
3.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,不可吸烟、饮水或进食;
4.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脸及裸露皮肤、工作服和手套;
5.用过的空药袋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将处理后的残液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中,禁止直接在河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7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,一旦接触,立即用大量水清洗;
2.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,禁止引吐,请速就医,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、干燥和通风处;
2. 勿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;
3. 加锁保管,避免儿童接触;
4. 存贮温度在0℃-30℃间,不超过50℃;
5.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,避免雨淋;搬运时轻搬轻放,不可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